為充分發揮雙方優勢,加強聯繫與交流,雙邊本著平等互利、優勢互補、共謀發展、實現雙贏的原則,簽署如下全面合作框架協定,做為今後合作的基礎。
一、建立合作夥伴關係,雙方高層每年不定期互訪,深入交流,研討產業發展業務及其他事業的合作事宜。
二、通過協商對雙方業務人員相互培訓交流,學習先進經驗、技術、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水準。
三、雙方可根據需要對中國各地城市組織產業交流,投資項目考察等活動。**可參考參訪吉林省松原市為依據版本**
四、據各自所在地相關法律法規,探索建立各種產業交流合作關係。
五、雙方同意建立合作協調機制,將各自指定有關部門擔任協調工作,具體協商有關合作事宜,並確保合作需符合所在地之法律法規。